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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公司注册—“营改增”后企业会计处理应注

标签:公司,注册,企业,会计,处理,理应  2017/7/19 9:11:26  预览

凤岗公司注册-“营改增”后企业会计处理应细致的事项


目前,上海、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等地已进入“营改增”试点,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也将在12月1日加入试点行列。那么,在“营改增”后,试点地区的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关照》(财会[2012]13号,以下简称财会[2012]13号)的规定昆明增值税发票,试点地区一样平常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 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许可抵扣时,按许可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现实税负增长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注解企业能够吻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业务外收入”科目。待现实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现实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税控系统相关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许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现实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网站SEO优化,按现实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许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现实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现实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企业必要细致的几点事项
  (一)会计核算需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当代服务业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2011]111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11号)规定广州礼品公司,试点纳税人提供给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业务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业务税的,许可其以取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一规定是一个过渡政策,目的为保证纳税人在试点前后的利益不受损失。因为相关营业特别性,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并精确计算应纳税额成为会计人员遭遇的难点。之前,上海市财政局曾出台过相关文件,就试点有关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规定按照税法规定许可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但这与财政部规定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并不同等。为及时解决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题目,财政部在第二批省市试点之前,下发了财会[2012]13号,规定一样平常纳税人在试点期间,提供按照业务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许可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应税服务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削减的应交增值税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二)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财税核算难度加大
  在执行业务税征收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简单,业务税基本是按照业务的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扣除,使用通俗发票即可知足需求。改征增值税后西安人事考试报名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使用。现今有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正规,在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同时要求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要进步相关营业素质。除此之外,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不能将增值税作为费用核算,会计信息无法充分披露,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在业务税改征增值税后,这一缺陷将体现得更加凸起。
  (三) 看重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业务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试点之初,按照试点方案有关税收收入归属安排,试点期间应保持现行财政体系体例基本稳固,原归属试点地区的业务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这项规定对于经营项目单一,即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原增值税纳税人或仅经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来说,通过各自的申报,就能够正确区分税收收入的归属。但对于兼营“营改增”应税服务,分外是在试点之前还有上期留抵税额的原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来说,就存在原归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收入“吃掉”改征后试点地区业务税收入的题目。为正确统计“营改增”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当代服务业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以解决这一题目。在国务院宣布第二批“营改增”试点名单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当代服务业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关照》(财税[2012]71号)将原规定的“2011年12月31日”修改为“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即所有纳入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至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得抵扣,而是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业务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布告》(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布告2012年第43号)给出了详细的处理办法,即按照一样平常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来计算可抵扣税额及应纳税额。因为以上题目属于新老税制交替阶段的特别营业,财会[2012]13号分外规定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明确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业务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在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许可抵扣时,按许可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四)“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被纳入“业务外科目”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与此相对应的,非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应视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营改增”试点中的财政扶持资金被纳入“业务外科目”,应是属于非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按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