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公司注册-如何确认附带销售返点的业务收入
如何确认附带销售返点的业务收入?一向是实务工作中的难点。应该回归会计计量的基本原则,进行精确的确权和计量。否则,容易在会计核算中出错,进而引发税款缴纳差错以及内部财务管理的紊乱和错误。
坚持会计基本原则
根据会计基本准则的精神,对附带销售返点的业务收入进行精确的会计处理。这些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可靠性计量、郑重性以及会计分期和精确分类等原则。在目前的会计实务工作中
不锈钢球阀,有些企业相沿不规范的做法处理附带销售返点的业务收入,背离了相关会计基本原则。
在商业购销运动中,假如销售返点的范围和金额已经达到肯定的规模,那简单将其视为业务费用是不精确的。首先,销售返点虽在期后计量,但其产生于营业发生的当时。如:当公司向某一较为固定的客户销售面价为100元的商品时(暂未考虑税费因素),基于销售方的相关名誉政策,该商品已附带有肯定比例的销售返点,假设为3元,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计量原则来观照,则应确认业务收入97元,简单地在当期确认业务收入100元,而将销售折返点滞后确认为业务费用的做法是不精确的,存在以下题目。
1.会计分类出错,业务收入和业务费用混淆;
2.收入的计量不再可靠,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坚持;
3.虚夸了当期收益,有悖郑重性原则;
4.虚增了后期业务费用,会计分期的核算基础没有遵守;
5.因为将销售返点作为业务费用核算和管理,企业可能会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款;
6.在兑现销售返点时,可能会存在营业人员用其他发票平账或购买方虚开销售发票的题目,从而引发财务管理紊乱以及涉税风险。
精确进行确权和计量
把握住销售返点发生和兑现的时间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在商品销售时,应预估商品所附带的销售返点金额,作为业务收入的备抵并确认企业答允担的实际负债的给付任务,即:贷记递延收益;当客户知足相关条件兑现销售返点时,应将其作为当期业务收入的饶回,不能削减确认当期的业务收入。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实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关照(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和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实质是雷同的。
附带销售返点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假设销售方为甲公司
网站优化公司,甲公司的相关销售营业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2011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万重庆办公沙发,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3%。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
主业务务收入扣头 3
贷:主业务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递延收益计提销售返点 3
2.2011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2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2%。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34
主业务务收入扣头 4
贷:主业务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递延收益计提销售扣头 4
3.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依照合同要求以汇兑体例支付悉数购货款351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1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351
4.2012年3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5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附带销售返点比例2%,本次销售,乙公司使用了前期销售返点7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扣头折让举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题目的关照(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为购货方在肯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肯定数量,或者因为市场价格降落等缘故原由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销货方给予购货方响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扣头、折让举动,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设甲公司向乙公司单独开具了金额为7万元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在本期销售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以负数的情势,将所使用的销售返点额在销售总额中予以冲减,知足了税务机关征管要求,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为:
①确认使用了前期销售返点的当期业务收入以及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76.81
贷:主业务务收入 4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3.81
②计提本次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
借:主业务务收入扣头 10
贷:递延收益计提销售返点 10
③转销已使用的前期计提的销售返点
借:递延收益使用销售返点 7
贷:主业务务收入扣头 7。
因为"主业务务收入扣头"科目是"主业务务收入"的备抵科目,通过案例,我们清楚地看到,不及时预计商品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对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影响照旧比较大的。在持续的业务循环中,存在以下计量关系。
会计计量公式:当期损益表业务收入=扣减了当期已使用销售返点的业务收入净额+当期已使用的销售返点-当期计提的当期销售所附带的销售返点
税务(企业所得税)计量公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损益表业务收入+期末递延收益余额(该余额一样平常为贷方余额,透露表现当期已经计提未使用的销售返点,该数额因不吻合税法现实发生原则,必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纳税调增)。